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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吊灯十环证书怎么办理

发布:2022-05-12 21:26,更新:2023-10-08 01:10

十环标志介绍:

中国环境标志是在响应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在国际环境标志运动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一直把推广环境标志工作作为实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措施之一。到目前为止,中国环境标志已经在家电、办公设备、日用品、纺织用品、建筑装修材料等领域开展了56大类产品的认证,有1100余家企业生产的21000多个品种规格的产品获得了了中国环境标志。


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的宗旨是:,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总目标,充分利用环境标志这一市场经济手段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国家环境决策做贡献。第二,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公众健康保护水平,引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第三,开拓中国企业的双绿色发展模式,建立中国的绿色技术措施体系,引出绿色经济,让环境标志产品成为联系公众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纽带,推进可持续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根据已经开展的环境标志的类别和中国的国情,中国环境标志在实施中就确定了在中国优先开展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种类。


十环认证流程

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增项认证

1.需增项认证的企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增项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对某个已获认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如果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指标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增项的同时提出申请;

3.认证中心收到认证材料后的工作程序与初次认证工作程序一致。

境外企业认证

1.境外企业或经销商就其在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产品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境外企业),并按境外企业认证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报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3.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

4.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检查方案和抽样方案,产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与国内认证企业年检区别的是,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增加一次市场抽检。


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证书发放时间,制定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检查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复评认证

1.三年到期的认证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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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佟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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