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标准局(TBS)实施了一项新产品合格评定方案,以控制某些类别的进口货物。根据该方案进口到坦桑尼亚的货物需要一份合格证书(CoC)。
从2012年2月1日开始,对合格(PVoC)标准方案进行预出口验证。新的PVoC合同从2015年5月1日开始。PVoC的目标是确保所有进口的受监管产品在装运前都符合坦桑尼亚的技术法规(即坦桑尼亚或其他经批准的)。由PVoC合作伙伴发出的合格证书(CoC)应提供清关。
PVOC认证产品范围:
玩具类产品、体育用品、电子电器类产品、汽车配件、化学类产品、机械设备类产品、厨卫设备、文具类产品、家具类产品、纺织品、建材类产品、日用百货商品、食品等。
实施坦桑尼亚PVOC新政旨在:
1)保证进口的产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限制不符合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进口到坦桑尼亚
3)提高符合标准的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保护其国内消费者、生产商、环境和公共安全免受劣质产品的危害
坦桑尼亚PVoC出证流程:
1.提供箱单发票,检测报告等资料;
2.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安排验货;
3.验货合格后,提供终发票箱单,进口商CR NO安排出草稿;
4.草稿确认,出正本证书。
坦桑尼亚PVoC证书办理注意事项:
1、测试报告有效期认可期限:
A:一次性医用品、干电池、文具类、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化肥、纺织品、瓷砖和PVC地板等产品需提供近期测试报告(3个月以内),其他产品的测试报告有效期可放宽至一年;
B:电器类产品需提供IEC安全性能方面的测试报告;
2、若货物有木质和植物材料的包装,请提供官方或其认可机构的熏蒸证明或可见熏蒸标识。
3、检验和监装必须在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若地址不符,不详或临时更改地址,导致检验无法及时进行,申请方公司/工厂必须重新预约检验时间,我公司将在下次检验时收取重验费。
坦桑尼亚COC认证的形式:
1. 适用于出口任何货物的出口商
测试、验货认证,即出运的产品需同时进行产品测试和现场检验,以证实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关键要求或者制造商规范。
2. 适用于频繁出口同种货物的出口商
产品登记、验货认证,是由PVoC国jia办公室进行产品登记,为质量合理和稳定的产品提供的一种快速认证程序。
3. 适用于产品注册
产品注册,只适用于能证明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制造商,由PVoC国家办公室审查该产品的生产程序和注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