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认证是用于确定设备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和适应的例行试验并发放相关合格证书的工作。
在国内,凡是进入带有可燃性气体的电气设备都要进行防爆设计,因为电气设备产生的高温、电火花、电弧容易引起爆炸,防爆设计要符合国家标准终通过国家实验室的检测进而取得防爆合格证认证,才能终上市销售。针对这类产品,IEC国际成员工中都有自己国家对应的强制认证项目,例如国际IECEx认证、欧盟的ATEX认证等等。
防爆认证的分类:
目前我们国家根据保护型式不同将防爆认证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安型“i”、正压型“p”、液浸型“o”、充砂型“p”、n型和浇封型“m”。
防爆设备主要形式:
1、隔爆型“d”,即把设备放进一个隔爆外壳里,达到防爆的目的。当其发生爆炸时,外壳可以承受产生的爆炸压力而不损坏,同时外壳 结 构间隙可冷却火焰、降低火焰传播速度或终止加速链,使火焰或危险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 隔爆间隙点燃外部爆炸性环境,从而达到隔爆目的。防爆标准参考GB3836.2
2、增安型“e”,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结构上,通过采取措施降低或控制工作温度、保证电气连接的可靠性、增加绝缘效果以及提高外壳防护等级,以减少由于污垢引起污染的可能性和潮气进入等措施,减少出现可能引起点燃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设备正常运行和规定故障(例如:电动机转子堵转)条件下的安全可靠性。防爆标准参考GB3836.3
3、本安型“i”,本质安全型防爆型式是在设备内部的所有电路都是由在标准规定条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本质安全型是从限制电路中的能量入手,通过可靠的控制电路参数将潜在的火花能量降低到可点燃规定的气体混合物能量以下,导线及元件表面发热温度限制在规定的气体混合物的点燃温度之下。防爆标准参考GB3836.4
4、正压型“p”,在设备的外壳内通入一定压力的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使周围的可燃性气体不能进入外壳内部,从而阻止点源燃与爆炸性气体接触,达到防止爆炸的目的。防爆标准参考GB3836.5
5、液浸型“o”,液浸型防爆型式是将整个设备或设备的部件浸在油内(保护液),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 壳外面的爆炸性气体环境。这是一个主要用于开关设备的老的防爆技术方法。形成的电弧、火花浸在油下。 防爆标准参考GB3836.6
6、充砂型“q”,充砂型防爆型式是一种在外壳内充填砂粒或其他规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 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或高温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保护型式。防爆标准参考GB3836.7
7、n型,n型是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形式,这种型式的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和本标准规定的一些条件下(仅指灯具的光源故障条件),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环境。
无火花型原来仅指正常工作中不产生火花或电弧的电气设备,例如交流异步电动机,在其基础上采取一些安全措施,例如风扇叶片采用无火花材料,外壳防护等级IP44或IP5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适当加大等。后来,这种防爆概念扩大到对正常工作中产生火花的电气产品,根据其情况采取例如气密封、简单通风或限制能量等措施,达到一定的安全程度。由于这种防爆类型的扩展,术语“无火花”已经不很确切,现在常常被称为“n”型。防爆标准参考GB3836.8
8、浇封型“m”,将设备可能产生火花或高温的部分浇封在浇封剂(树脂)中,使它们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防爆标准参考GB3836.9
防爆合格证所需资料及样品说明
1、书面申请(一式三份)
2、与防爆有关的图纸(两份)
3、产品企业标准/技术条件(两份)
4、产品使用说明书(两份)
5、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原件)
6、产品文件(如果有,复印件)
7、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产品样品(如为n型或浇封型,需3~5台样品,浇封型的还需另提供未浇封前的部件;有透明件的需提供玻璃3块;委托表面电阻试验的需提供样块≥150×60×3mm;特殊的拆装工具)。
认证周期
图纸、样品齐全,且都符合标准规定,没有特殊复杂试验,一般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