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德国新《产品安全法案》(ProdSG)正式生效,是GS标志认证的依据,替换先前的GPSG.
根据ProdSG第6章的规定,制造商必须在产品上标贴名称和联系地址,如果制造商不在欧洲经济区,则需要提供欧洲经济区内的授权人或者进口商的名称和联系地址。作为地处欧洲经济区之外的制造商,您必须保证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已经标有授权人或者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信息
根据ProdSG第22章的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确保只有在拥有有效GS证书时才能将GS标志附在产品上或者使用GS标志进行广告宣传。如果标有GS标志的产品除认可的进口商之外,没有标注其他的名称和地址信息,则需要准备有效的OEM许可证。根据ProdSG第39章的规定,一旦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罚金高可达10万欧元。
新规中同样明确了GS认证机构的责任。根据第21章的规定,GS认证机构只能在完全符合所有ProdSG规定的情况下颁发GS标志。因此所有GS认证机构都必须检查产品标签。也许在您申请认证时还不知道欧洲经济区内授权人或者进口商的名称和联系地址,在这种情况下请指出您将在何处加贴这些信息(例如可在等级标签上留一部分空白,用以日后添加以上信息)。值得提醒的是,在产品上提供授权人的完整地址在市场已经成为普遍要求,并已在几个国家中强迫实行。因此我们建议您除了申请GS标志的产品外,应在所有将出口到欧洲的产品上均加贴此信息。
(ProdSG欧代)产品安全法案申请流程:
一、委托方正确填写好客户基本资料表后,里面含公司名称(中英)、地址(中英)、电话、联系人、邮箱地址、产品名称。
二、受托方提供欧代的报价。
三、双方签订好欧盟授权代表合同(报价合同)。
四、委托方按合同支付好相关的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会把正式的欧代文件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签过来。
五、委托方将欧代文件放在CE技术文档里。
欧代需要的申请资料有:1,申请表,2,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