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法"BattG于2009年12月1日在德国生效,实施了欧洲指令2006/66/EC,并规定了"投放市场,收回电池和蓄电池的无害环境处理"。
目的
BattG的目的是提高电池的回收率,因为它们含有有价值的物质以及对环境和健康有害的物质。法律要求电池的制造商,分销商或进口商为处置成本做出贡献(产品责任或收回和处理电池的责任)。为此目的,建立了共同的回收系统电池(GRS电池),并在联邦环境局建立了登记注册。
BattG规范
2009年6月的电池法案(BattG)用于实施欧洲指令2006/66 / EC,并规范德国电池制造商和分销商的法律义务。它还规定了废旧电池的收集和处理要求,并规定了作为电池处理的一部分必须遵守的回收率。
BattG遵守对象
出于分发,消费或使用目的,将电池或内置或封闭式电池的设备放置在德国市场上的任何人。
由不明身份的制造商销售电池时,卖方将自动被视为制造商。
制造商义务
BattG要求制造商在销售电池和蓄电池之前先进行注册。
标明含有有害物质的电池
定期报告销售数量
提供合适的设备来退还投放市场的电池
确保以环保的方式处置产品
电池是否有标签要求?
电池必须按照BattG的要求标记指定的符号(带叉的带轮垃圾箱),并提供相应容量的指示。如果超过重金属汞,镉或铅的某些限值,则还必须指定相应的化学缩写。
ElektroG何时适用,BattG何时适用?
基本上,这两个法规都是独立的,同时适用。虽然BattG指的是(设备)电池,但ElektroG规定了电器配送中的法律义务。如果分发电器,包括内置电池或封闭电池,则必须全面满足ElektroG和BattG产生的法律义务。
如果违反BattG会发生什么?
如果制造商故意或疏忽未能及时或全部履行其法定义务,则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可由主管当局处以高100,000欧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