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加州65的主管部门-加利福尼亚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更新加州65法规的化学物质列表,基于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RAC)识别的致癌物质(Cancer)已被加入加州劳工法(California Labor Code,LC),增加四种化学物质包括:四氢呋喃、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2-丙烯酸甲酯、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工业级),加州65的化学物质清单随之增加。
本次增加的化学物质均因为致癌的危害属性,并且当前并没有可供参考的安全港水平(Safe Harbor Levels)用以评估产品的暴露风险。对于致癌物质,一般以无显著风险水平(NSRLs)来评估该物质暴露给消费者时的安全港水平。
关于加州65
加州65提案即《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1986年11月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施行,旨在保护加州市民及加州当地饮用水资源免受具有致癌、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污染,同时,以警告标签的形式告知加州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里的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质或释放进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
CP65提案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加州65提案》对于有害物质的管制主要应用的范围有:
(1)饮用水排放;
(2)暴露于环境之下;
(3)暴露于工作环境之中;
(4)消费品。这些有害物质已经被列到由加州政府判定的已知致癌物质及生殖毒物的化学品清单,清单将每年更新,截至2015年12月,清单已包含逾1000种的化学品物质。
一般性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主要有:
Lead(Pb)铅
Phthalates 邻苯二甲酸酯
Cadmium 镉
Formaldehyde 甲醛
Arsenic(As)砷
BPA 双酚A (禁用)
Asbestos 石棉 (禁用)
Flame retardant 阻燃剂 (禁用)
加州65认证办理流程:
1:根据材质组数评估加州65认证费用和所需时间
2:加州65认证报价与方案确定
3:回签合同和付款凭证
4:实验室进行加州65检测
5:检测通过后,签发加州65报告
6:测试报告、发票快递等寄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