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s)的简称,它的职责是使能源市场朝着良性竞争的方向发展。该组织从1976年开始推行的加州电器能效法规(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是美国唯一可以影响非政府消费行为的强制性节能法规,在减少能源消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法规规定,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销售时必须首先满足设备能效法规,该法规为 58 类电气产品规定了能效指标要求、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 按照该法规要求,电气产品必须由资质实验室按美国相应法规或标准进行检测,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可在美国加州销售。
CEC是美国加州的强制申请认证项目:
相关管控产品如Power Supply如要在美国加州境內销售,需取得CEC 认证, 如果不能达到Publication Number: CEC-400-2009-013 新规范的要求申请装置, 一律禁止在美国加州贩售。
CEC对电源的要求:
针对交流输入的外置电源供应器(AC Input external Power Supply),美国加州的能源法案规定,此类要在美国加州境内贩售,需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取得CEC(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s)能效测试认证,若不能达到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新规范之要求申请装置,一律禁止于美国加州贩售。
此能源法案中针对开关电源的性能有特别的要求,它有2个等级”`Ⅲ”和”Ⅳ”,即第三等级和第四等级,它对开关电源的空载功耗和整机效率要求比较高。
CEC认证程序:
1.提交申请表格。
2.提供送样品化验的信息。
3.检测合格,出报告。
4.提交CEC网站审阅。
5.产品编号通过后挂网。(CEC认证没有证书,只有编号。)
CEC认证必需的信息:
(1)产品名称:产品的全名。
(2)产品型号:所需试验的所有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编号,等等;
(3)产品预定用途:例如:家用.办公室.工厂.煤矿.船只;
(4)零部件表:详细列出构成产品的零部和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商名称;如为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料名称。
(5)电气性能:为电子和电气产品提供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电气性能表;
(6)结构图:对多数产品而言,需要产品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7)产品图片.用途描述,安全性,或安装指导等。